根据团中央关于申报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工作要求,团省委认真组织申报工作,广泛征求意见,充分酝酿讨论,根据团中央分配名额,按照不低于20%的差额比例确定了申报候选集体和个人名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。 如对候选集体(个人)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实名反馈,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。
联系人:汤智勇 联系电话:020-87185624 工作邮箱:tsw_jcb@gd.gov.cn
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
附件:广东省申报2023年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候选集体(个人)名单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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